到目前为止,我走读了世界164个国家与地区。说到此,细心的旅友总会问我:“为何不是164个国家,而是164个国家与地区?”这问题,其实比想象中有趣,也比想象中复杂。

我的护照上多了一枚国家印章,心里也多了一份理解、重塑与认知。
很多人以为,只要有国旗、有总统、有护照,就是一个国家;也有人认为只有联合国成员国才是真正的“国家”。事实上,国际社会并非如此运作。
现代“国家”(Country/State)的概念,约形成于1648年的西伐利亚和约(Peace of Westphalia)。
这项协议确立了现代国际秩序的重要原则;每个国家拥有自己的领土、人民和政府,并拥有主权,不受其他国家干涉。从此以后,“主权国家”便成为国际关系最重要的单位。
那么,一个国家到底要具备什么条件?国际法普遍采用该公约1933年的四项标准:
第一:有固定的领土;
第二:有长期居住的人口;
第三:有能够有效治理的政府;
第四:具备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能力。
国际认可更重要
不过,符合这4项条件,并不代表全世界都会承认你是国家。真正困难的不是成立国家,而是获得国际承认。
许多人以为是联合国决定“谁是国家”,这不完全正确。其实联合国并没有“创造国家”的权力,它只是接受已获国际广泛承认的国家成为会员。
目前联合国共有193个会员国,加上拥有观察员国地位的梵蒂冈与巴勒斯坦,国际上通常会提到约194至195个国家的说法。因此,国际社会是否承认,往往比自己宣布建国更重要。
受政治因素影响
那么,“地区”又是什么?
国际政治常用的名称是Territory(地区),或Dependent territory(属地)、Autonomous region(自治地区)等等。若是指未被广泛承认,事实上是自行运作的政治实体,则较接近De Facto State(事实国家)的概念。
所谓事实国家,就是拥有政府、军队、警察、法院,甚至发行自己的护照和货币,却因政治因素,而没有获得多数国家的承认。
台湾就是最常被讨论的例子。台湾拥有完整的民主制度、总统、立法院、司法体系、军队、护照和货币等,也拥有独立运作的经济与社会制度,但由于国际政治现实,她并不是联合国会员,因此国际地位一直十分特殊。
另外还有科索沃、北塞浦路斯、索马里兰等,也都属于国际社会长期讨论的案例。
非主权自治领地
另一类则是高度自治区。它们不是主权国家,却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,例如法罗群岛、格陵兰、香港和澳门等。这些地方通常拥有自己的议会、行政体系,有些甚至发行自己的护照或拥有独立关税区,但外交与国防仍由宗主国负责。
还有一种则是海外属地,例如百慕大、开曼群岛、直布罗陀、法属波利尼西亚、新喀里多尼亚等。这些地方有自己的政府和法律,却分别属于英国和法国等国家。
因此,世界地图远比我们课本上看到的复杂。
每处都值得走访
若把观察员国、事实国家、自治地区和海外属地都计算进去,全世界具有独立行政体系的政治实体,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“国家”。
这也是为何不同旅行者,会有不同的“国家数”,因有人采用联合国标准,有人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、国际体育组织或旅行者俱乐部的统计方式,数字从195个到300多个不等。
至于我自己,则喜欢使用“国家与地区”这个称呼。正因为旅行,从来不只是盖护照印章,更不是数字竞赛,
对我而言,无论是联合国会员国,还是一个拥有独特文化、历史与制度的自治地区,只要能让我认识不同的人、不同的生活方式、都值得我踏上那一片土地。
世界,从来不是非黑即白。地图上的边界,也未必代表文化的边界;政治上的定义,更不一定等于旅行的意义。
